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以及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只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中心非全日制招生专业“085405软件工程03网安学院导师组”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一、调剂专业与分数
二、调剂要求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欢迎本科所学专业与北京交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相关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积极申报。如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等。学院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报名截止时间
调剂报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8日中午16:00前。
四、调剂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步骤:
1. 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2. 登陆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复试确认和缴费。操作方法和流程参考本办法第六款的要求。
3. 获得复试资格后,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收到复试通知,但未按规定时间接受和确认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给考生二次发放复试通知。
五、考生提交工作证明材料
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定报名调剂到我校前,须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的方式向学院提供工作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材料选择以下所列材料之一即可:
1. 社保缴纳证明;
2. 劳动合同;
3. 就业派遣协议;
4. 企业出具的证明等。
考生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该专业调剂时务必同时提供报考类别转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书(附件1)和工作证明材料,无定向单位考生不得报名。
在线提交工作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中午12:00前。
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VhYdFVtVG9tSGNT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请考生准备好,需在参加学院复试时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复试确认和缴费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2025年4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我校硕士招生系统(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完成复试确认和缴费。
考生可参考《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2)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复试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并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但未在我校硕士招生系统中完成复试确认或未完成复试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调剂和复试资格。
七、复试考核安排
学院调剂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符合调剂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按照以下流程参加复试。注意:资格审核、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地点在校内思源西楼201,面试地点在学校西门外交大科技大厦16层1621。
1.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需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非应届生要带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5)纸质版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装订要求:以上材料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陈述表、成绩单、工作证明材料排序,左上角装订。复试登记表单独上交,不装订。
3.笔试和素质测评
考生参加资格考核时查看笔试考场信息。复试笔试科目:离散数学结构。考试大纲参见900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4.面试
时间:2025年4月10日下午14:00-20:00。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大厦1621。
面试内容可参考《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中心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相关要求。
八、拟录取
录取原则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中心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已被其他调剂志愿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发送拟录取通知,顺次补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通过网站、招生系统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